索赔时应注意的事项

    (1)保险索赔必须在索赔时效内提出,超过时效,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向保险人提出索赔,不提供必要单证和不领取保险金,视为放弃权利。险种不同,时效也不同。如我国保险法第26条规定: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为5年; 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2年。索赔时效应当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算起。
    (2)保险事故发生后,投保人首先要立即出险报案,然后提出索赔请求。
    (3)出险后,被保险人负有及时施救以减少损失和保护现场原状的责任, 以避免损失扩大和便于保险公司派员查勘现场,否则,将给索赔带来困难。

出险和出险报案

    出险,是保险业的一个术语,是指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事故(事件)的发生。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,投保人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,保险人承保了投保人的风险,故保险承保的风险事故发生称为出险。
   止险后,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,以便保险人及时派员到现场调查检验,并采取施救措施,避免损失继续扩大。这种立即通知保险人的行为,称之为出险报案。出险报案有时间限制,但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要求。如家庭财产保险中的火灾险、盗窈险等,要求出险后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,否则,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;人身意外伤害险一般要求出险后10天内通知保险人。
    出险报案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,也可以先口头或电话通知,然后补交书面通知。出险通知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险人的姓名、地址、保险单号码、出险日期、出险原因、受损财产的项目或受损人身的部位、受损财产的金额等。

理赔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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