险种名称 国 寿 康 宁 终 生 保 险
承保年龄     6个月-70周岁
保险利益

    重大疾病保险金——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,本合同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。
    豁免保费——被保险人重大疾病如发生在交费期内,则豁免以后保费,本合同继续有效。
    身故保险金——被保险人身故,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,但应扣除已给付的疾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    高残保险金——被保险人高残,按基本保额的三倍给付,但应扣除已给付的疾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
缴费方式

    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趸交、年交、半年交,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又分为十年和二十年,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。

保险特点     一份保费、多份保障;权益转换、自动垫交;减额交清、保单贷款。
投保示例

    王先生30周岁,购买本保险,保额为1万元,选择20年缴费,年交保费为730元。若在合同生效2年后,王先生确诊为重大疾病,则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万元,并豁免保费,合同继续有效。合同生效4年后,被保险人身故,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1万元,合同终止。

 
   寿康宁定期保险保障的重大疾病包括哪些疾病?   国寿康宁定期保险保障的身体高度残疾包括哪些?
  (以上解释仅供参考,一切以公司条款为准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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