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才保险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18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%给付。 立业保险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30%给付。 安家保险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合同生效对应日,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的40%给付。 身故保险金: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,本公司按所交保费的1.5倍给付身故金;18周岁生效对应日后身故,本公司一次性给付其尚未领取的生存保险金。 投保人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生效对应日前身故而被保险人生存,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。
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、年交,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。 按年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零时止。
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生效对应日止 生死两全保险,双重保障,为子女成才、立业、安家提供支持。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投保人可在现金价值内申请借款。 可转换权益。投保人可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或以后任一年的生效对应日,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终身保险,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,且无需核保。 保费自动垫交。只要保单的现金价值的余额足够抵交所欠保费,即使您未按期交费,本公司为您作自动垫交保费处理,保单继续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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