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,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交保险费,本合同终止。
合同有效期间内每届满5年,投保人可申请增加20%的保额,扩大保障(但被保险人年满四十五周岁后不再享受此权益)。
合同生效满二年后,投保人可于任一合同生效对应日,将本合同转换为本公司当时认可的不超过本合同保额的终身、两全或养老保险而无需核保。
分期交费的投保人,如超过60天的宽限期仍未交保险费,但没有超过两年的,经双方协议,合同可复效。
合同解除后,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费,本公司退还保单现金价值;未交足二年保费,本公司扣除手续费后,退还保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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