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险种名称 |
|
国 寿 康 裕 重 大 疾 病 保 险 ---银行代理险 |
|
| 保险特点 |
|
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是在银行、邮政等机构代理的,专门针对医学界公认的最为严重的29种重大疾病,兼具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的终身健康保险。
|
|
| 承保年龄 |
|
出生三十日以上、六十五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者 |
|
| 保险利益 |
|
大 病 保 障 |
一年内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|
重大疾病保险金=所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 |
| 一年后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 |
重大疾病保险金=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|
|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 |
身故保险金=所交保险费(不计利息) |
| 一年后因疾病身故 |
身故保险金=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|
生 命 保 障 |
意外身故 |
身故保险金=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 |
重大疾病:是指下列疾病或手术之一:
1.急性心肌梗塞 16.双目失明
2.脑中风 17.肢体缺失
3.慢性肾功能衰竭 18.严重烧伤
4.恶性肿瘤 19.冠状动脉搭桥手术
5.急性重症肝炎 20.主动脉手术
6.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21.重大器官移植手术
7.深度昏迷 22.运动神经元病
8.严重脑损伤 23.慢性肝功能衰竭
9.帕金森氏症 24.系统性红斑狼疮
10.阿尔兹海默氏症 25.失聪
11.良性脑瘤 26.失语
12.多发性硬化症 27.终末期肺病
13.重症肌无力 28.脑动脉瘤开颅手术
14.再生障碍性贫血 29.脊髓灰质炎
15.瘫痪
|
|
| 缴费方式 |
|
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、年交和月交三种。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、十年、二十年和三十年四种,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。
|
|
| 借款 |
|
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
最高借款金额=现金价值扣除欠交保险费、之前借款及利息后余额的70%
|
|
投保示例
保单描述
张先生30岁 保额10万元 30年期交,每年交费2900元
投保后
如果张先生不幸身患合同规定的29种重大疾病的任何一种,则张先生可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保险金。
如果张先生健康一生并未患得重大疾病,当张先生晚年因病身故后,他的子女将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10万元。
|
|
|
| (以上解释仅供参考,一切以公司条款为准!)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