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保险有效期间内,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保险生效之日起90日后患疾病,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90日内所支出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,按如下规定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:
一、药品费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药品费用按75%给付,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45%。
二、住院费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费用按85%给付,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6%。
三、治疗费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按80%给付,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30%。
四、检查费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检查费用按75%给付,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14%。
五、材料费。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材料费用按75%给付,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保险金额的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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